1、检察院怎么样判决敲诈勒索罪
检察院并无自行作出判决之权利。司法审判的权力归是法院。敲诈勒索罪则是指犯罪人以非法侵占别人财产为目的,通过对受害者施加恐吓、威胁或其他不当方法,强行索取其私人或者公共财产的紧急违法行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检察院饰演着至关要紧的角色,他们需负责对犯罪嫌疑人口头上所述的犯罪行为进行深入审察和起诉。若检察院确信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法律概念,便会向法院提交正式的公诉请求。在处置涉及敲诈勒索罪的案件时,检察院会全方位剖析案件的每个方面,包含犯罪的具体事实、情节的紧急程度、可能导致的害处结果、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悔过态度等等,从而决定是不是启动公诉程序与提出相应的量刑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紧急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紧急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检察院无权判决,司法审判权是法院。敲诈勒索罪是犯罪者用恐吓等方法非法占有别人财产。检察院在刑诉中负责审察和起诉犯罪嫌疑人,确信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时,会向法院提起公诉。处置此类案件时,检察院会全方位剖析案件各方面,决定是不是公诉及提出量刑建议。
2、检察院怎么样监督公安机关
大家的检察机关会对公安局的各项工作进行严谨的监督方法,具体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大家会借用审阅逮捕与审察起诉等方法,严格审察公安局在办案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保证执法公正性;
第二,假如检察机关觉得需要,可派遣有关职员参与到公安局针对重大案件的深入讨论与其他各类侦查活动中,加大协作与交流;
同样,大家也会对涉案当事人或者有关诉讼参与者所反映的侦查机关或侦查职员违反其诉讼权利,或者对其人身进行侮辱的不好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置,充分保障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在审察批准逮捕工作中,假如发现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有违法状况,应当公告公安机关予以纠正,公安机关应当将纠正状况公告人民检察院。
3、检察院怎么样决定是不是要起诉
检察院对权力侵害事例进行判决的重点,在于全方位深入地审视事例所带来的证据,与审察有关法律条约的适用性。第一,他们需要评估提供的证据的充足性、合法性与它们与犯罪事实之间的联系。只须这类证据确凿靠谱,同时获得方法合法合规,便可以成为起诉刑事犯罪的实质性首要条件。再者,检查机关还需斟酌刑事犯罪的构成要件是不是达到标准。这意味着犯罪行为人的行为要符合有关罪行的规定需要。另外,犯罪情节的紧急程度也是他们需要考虑的原因,比如犯罪的方法、导致的后果、对社会产生的害处等等。对于那些情节轻微、风险较小的事例,检察机关可能选择不予起诉。此外,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是不是存在自首或立功等状况也将被纳入考虑范畴。假如犯罪嫌疑人主动承认错误并表示忏悔,或者拥有法定的从轻、减轻处罚的条件,那样这类都可能对检察机关的起诉决策产生影响。总而言之,检察院会依据多种原因进行综合剖析,严格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来做出是不是起诉的最后决定。
检察院无权判决,司法审判权是法院。敲诈勒索罪是犯罪者用恐吓等方法非法占有别人财产。检察院在刑诉中负责审察和起诉犯罪嫌疑人,确信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时,会向法院提起公诉。处置此类案件时,检察院会全方位剖析案件各方面,决定是不是公诉及提出量刑建议。